时效性是建筑工程预算的基础特性,由于事前预算和事中预算弱化,各项预算工作无法及时落实,预算结果欠缺准确性,容易在合同签订、招投标等环节集中爆发风险。预算法规体系是与预算有关的各项法律、条例、细则的整合,作为预算的基本依据,预算法规体系的完整度影响预算效率和质量。预算在工程预算中忽视预算法规的制定和调整,导致预算法规体系不完整,对预算对象的辨别无据可依,预算资源配置不合理,预算人员无法顺利开展工作。哈尔滨工程预算目前对建筑工程预算的理论和实践尚未成熟,还未建立起针对建筑行业的一整套预算法规体系,预算思路落后,部分预算手段陈旧,不符合现行预算要求,在面对复杂问题时无法有效地分析和解决。要杜绝预算过程中预算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情况,需要健全的预算法规体系。然而我国建筑工程预算尚未具备完善的规则体系,削弱了预算报告的权威性。预算信息化建设是新时期预算工作发展的根本要求,要缓解预算人力不足矛盾,提高预算质量,就必须预算信息化水平。我国建筑工程预算仍停留在手工预算阶段,电算化预算进展缓慢,硬件配置滞后,没有确立电子数据预算查询、分析、取证和保密制度,在预算资源共享上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工程预算由于间接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是按照工程的专业(土建、安装、装饰、市政、人防、园林等)和工程类别(即按照施工难易程度分一、二、三、四类)分别规定了取费标准,审查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与所用定额相匹配。在编制决算时,主体工程选用某专业定额,则取费标准必须选用与该专业配套使用的标准审查取费标准是否与工程类别相吻合。首先,根据工程规模及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确定工程类别;然后,审查是否按确定的工程类别计取费用。如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工程类别应分别按各自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表确定。
投标单位的报价需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有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来进行客观评价,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进度安排、质量保证、哈尔滨工程预算社会业绩等因素结合起来,判别其合理性可靠性。为此,有关人事在这方面已讨论工程量报价清单的优越性。投标方可以编制标底,但标底不再是以前传统的标底,只是作为招标的依据,以指导和调控定标工作,合理决定施工承包价格。设计阶段是房地产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比例不大,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5%-2%,哈尔滨工程预算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推行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尽量将工程主体及配套的围护、绿化等均放在一起进行招标,采用多家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哈尔滨工程预算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在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健全设计经济责任制。
工程预算审计以基建项目为标,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工程预算审核以单位工种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预算的合理负责。
审计与工程预算审核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审计以会计师、审计师为主;而工程预算审核以工程经济和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目前 正在实行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今后的工程预算审核,将以造价工程师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