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建设中,长期萦绕我们的问题就是造价“三超”(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造成大量的投资浪费。长治工程预算管理人员对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跟踪使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控制长治工程预算,促进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以取得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长治工程预算②是工程项目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等全部建成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我国现行长治工程预算的构成主要划分为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由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组成)、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与未来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组成)、预备费(由基预备费、涨价预备费组成)、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几项。控制含义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全过程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对于市政工程来说,造价控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实际的造价控制中,市政长治工程预算控制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且这些因素均具有可变性,终导致长治工程预算难以控制,导致长治工程预算控制出现诸多问题。市政工程具有一定的施工周期,且包含了诸多工序,每个工序都需要做好造价控制。本文就从投资决策、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相关对策进行研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市政工程也得到了飞速发展。市政工程的开展对于改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形象、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为了满足市政工程建设效益性和经济性目标,对市政长治工程预算进行控制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基于此,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就目前市政长治工程预算控制中的问题及其对策展开论述。在投资决策阶段,经常发生概算较实际低的情况,这种情况多由人为因素产生。部分项目在申请立项的过程中,为了增加项目审核的通过率,会压缩工程投资,预留出资金缺口,从而导致概算低的情况发生。在初步设计阶段,工程设计存在较多漏洞,在概算中部分材料和设备的定价与市场行情不符,导致概算不合理,终造价也难以控制。在市政施工的过程中,建设单位经常会提出一些设计中没有的要求,比如增加市政设施、扩大面积、提升设计标准等,这些要求的增加都会增加成本,使得实际造价超出预算。提升对编制投资预算的重视。投资预算是工程前期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决策性的文件,是对建设项目经济效果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相关人员必须提升对预算编制的重视,在可行性报告批准之后,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投资限额作出科学的预算,并以其为依据进行资金筹措。预算要切实反映设计内容。投资预算要切实反映设计内容,对其中涉及到的工艺进行多方比较,优化设计方案,依照造价管理原则,对影响投资的动态因素进行全面分析,不留资金缺口,在保证技术可行性的同时保证经济的合理性。

长治工程预算构成复杂,有兼顾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的计价条款的理解问题,故对结算编审的难度加大,致使造价计算程序复杂,容易造成失误。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送审资料,熟悉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和价款调整原则,特别需注意暂估价、暂定价、设计变更等项目的结算方式以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的内容。预结算的评审的重点在于工程量、单价及取费原则等方面,评审依据有施(竣)工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等资料,评审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按照结合当前的政策依据、合同文件的计价条款等规定等,对竣工资料涉及结算内容进行计算核实。工程量评审是项目评审工作的基础环节,也是评审工作中工作量 的阶段。它不但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量,还会影响措施费、规费、税金等费用的计算,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常常出现如下几种情况:楼地面孔洞在规定的面积以外、地沟所占面积未予以扣除墙体中的圈梁、过梁、双连梁、连系梁等所占的体积未在墙体工程量中扣除,尤其是墙体中首层混凝土补高部分经常被忽视墙面抹灰中门窗侧的工程量,往往按四个侧面计算;土石方工程量的误差常常表现在现场实际开挖高度与设计室外高度不一致。建设单位委托勘测单位出具的开工勘测报告(即原始地面标高),与实际施工场地有较大差异的,或因距实际开工时间间隔较久的建设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原则上还再委托勘测单位出具复勘报告,以免产生土方工程量的误差。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评审,重点在于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设计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因此应做到如下几个方面:仔细核对工程范围的划分、图示尺寸和比例,以免计算错误掌握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如建筑物层高大于3.6m时,天棚有装饰的才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等;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界面、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工程签证的管理,并且通过签证合同的专用条款与签证原则,对签证工作进行相应的规范,有效促进签证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长治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确保建设单位投资的高效性,实现工程建设的 效益。所以,一定要加强工程签证管理,实现长治工程预算的有效控制,保证工程效益的提高。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项目中,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长治工程预算和提高长治工程预算编制水平,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是我国长治工程预算专业人员面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拓展,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模式也发生了改变,然而,在长治工程预算上却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主要阐述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解决长治工程预算纠纷的有效策略,从而保证长治工程预算的顺利实施。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安全的实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整个长治工程预算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我国工程合同管理运行虽然已过十多年,然而因合同价格条款的不严密,仍然存在不合法的无效合同条款。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分为集中类型,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以及可调的价格合同。可调的价格合同是我国长期习惯采用的合同。在工程建设的过程当中,工程的数量以及价格都会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可调价格合同指的就是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协定的合同,都具有暂定价的特点。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对于长治工程预算可以不需要通过严谨的核算。然而这样的做法却有一定的缺点,由于在进行合同签订之前没有对长治工程预算进行计算、核定以及控制,造成了在工程施工当中很多不确定因素的出现,这让对长治工程预算的控制由主动变成被动的状态。目前国际上所通用的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样的合同能够有效加强长治工程预算的管理。采用这种形式的合同主要的好处有以下几点:能够真正对工程的风险进行分担。通过制定固定单价合同,可以有效促进发包商在准备施工阶段,根据工程的相关特点,分析出可能发生的问题,然后着力制定与相应的管理对策。而承包商也可以提高自身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综合实力,实现企业的利润目标。由于固定单价合同,合同的双方都能够对自己在建设中投入的资金做到心中有底,从而更加有利于控制工程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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